新华网深圳9月27日电(记者李南玲)2000年2月,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称深圳市社
会保障管理局存在该行笋岗办事处的存款970万元被人凭假冒公章、财务章取走,时任该办事处主任的江伟亮有重大嫌疑。
同年6月14日,江伟亮被抓获归案,虽人赃俱获,但至今仍有379万元未追回。日前,这个自称因情妇变心而铤而走险的
巨贪被执行死刑。
现年50岁的江伟亮1988年便进入银行工作,1995年升任笋岗办事处主任。据反贪部门介绍,江和妻子的关
系一直不好,两人长期分居后离婚。1997年江伟亮结识了湖南籍女子吴某,并与之姘居,但后来吴某嫌江伟亮只是工薪阶
层,没钱替她买房便提出分手,转投他人怀抱。这件事对江伟亮刺激很深,成了他贪污巨款的直接原因。
1999年1月,江伟亮利用其职务便利,从办事处拿走留存在该行的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印鉴卡,并找路边小贩
私刻了三枚假印章。江伟亮用私刻的社保局的公章,冒用社保局的名义,在办事处私自开设了活期帐户。然后,又利用伪造的
社保局致笋岗办事处的遗失挂失证明和要求提前支取证明,将社保局原存于办事处的970万元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并转入其
私自以社保局名义开设的活期帐户中。同时,江伟亮将其中的900万元转入其弟江润发(已判刑)的帐户中,并让其帮助提
取现金。在扣除部分手续费后,江润发陆续将分别提取的人民币800万元交给了江伟亮。
巨款到手后,江伟亮潜逃至中山市,以不同名义在中山、顺德购买商品房17套,价值共380多万元。之后,他又
千方百计找到吴某,大把送钱,重续旧情。他还将赃款借、赠给前妻等多人,并将余款以不同的化名分别存在多家银行。
2000年2月22日,深圳市检察院接报后迅速立案侦查。同年6月14日,江伟亮在中山被抓获归案。据介绍,
检察机关最后追回房产15套、小车一辆、人民币150多万元,共计人民币约600万元,而其余379万元巨款都被江伟
亮挥霍一空,难以追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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