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香港消息,代理“味之素”、兄弟牌衣车及铃本摩托车的亿万富豪霍藻棉次子霍绍漳,9月25日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出庭就其父遗嘱问题提出新论据时,因为情绪过于激动,突然晕倒,送院后证实不治身亡。
今年68岁的霍绍漳,与其兄75岁的霍绍、二姊霍倩仪,2000年10月控告身兼立法会议员的律师何俊仁及律师蔡华英,在27年前将其父的中文遗嘱翻译成英文时,犯了8处错误, 令他们在承办父亲遗产时受到严重影响及损失,他们要求高院向两人追究索偿。
20多年打官司耗资数千万
1975年,“味精大王”霍藻棉去世后,留下了一份没有标点的中文遗嘱,交由关祖尧律师行办理。由于当年港英政府一切法律文件都以英文为主,因此该遗嘱交给该律师行的何俊仁、蔡华英翻译。法院根据他们的英译本遗嘱作出裁决,认定霍藻棉的弟弟霍藻满、霍藻尧有权随意分配其财产给合适的人。此举引起了霍氏兄妹的不满,20多年来他们耗资数千万元打官司,希望重新处理其父遗产。
称英译本有8处错误
1988年,霍绍漳兄妹突然发现,其父亲遗嘱的英译本有8处错误,最重要的是,将他们的亲生母亲陈秀苗与霍藻棉的“妾侍”蝴蝶丽(曾是香港50年代的影星)都译成“妻子”,从而使蝴蝶丽、蝴蝶丽嫁给霍之前所生的女儿都有了遗产继承权。霍氏兄妹认为,这不仅违背了父亲的原意,同时也使他们本可获得的遗产从4亿元变成了1亿元。
当发现了英译本的这一“错误”后,霍氏兄妹于2000年正式向法院控告何俊仁、蔡华英,但此时已经过了6年的有效追溯期,法官因此撤销了该案。锲而不舍的霍氏兄妹并没有就此罢休,将官司一直打到高等法院。
当庭晕倒送院不治身亡
9月25日上午10时15分,该案件在高等法院聆讯,霍氏三兄妹均准时到达。开庭后,患有心脏病的霍绍漳情绪激动地陈词。霍绍漳为证明其父中文遗嘱的效力,一开始就历数港英政府的法例限制中文的地位,他还引用《基本法》的条文,称现在中文、英文都是司法机构的正式语文,而基本法才实施了5年,并没有超过6年的法律追溯期。没想到,霍绍漳刚讲完这句话,就倒在法庭上,不省人事。法官马上宣布休庭,法庭的职员立即报警叫救护车,可惜送到医院时,霍绍漳已经不治身亡。
该案将另订日期再审。法律界的一些人士指出,即使诉讼的一方身亡,从理论上讲并不会影响案件根据司法程序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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