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宇)为了除掉“政敌”,沧县旧州镇北关村原村委会副主任庞振岭不惜重金雇佣杀手,利用猎枪、遥控炸药包等凶器对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干部实施暗杀(本报曾报道)。9月26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判决,庞振岭及两名受雇杀手因犯故意杀人(未遂)罪,被判处死刑。
该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6月,北关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庞振岭与本村村民庞凤歧为 争村委会主任一职而矛盾加深。为了除掉庞凤歧,庞振岭通过其弟庞振江,找到刑满释放人员冯胜义等人,商定先给冯胜义等人5万元人民币,事成之后再给5万元。2000年12月份至2001年1月份,冯胜义等人携带枪支、炸药多次到北关村寻机杀害庞凤歧,均未得手。2001年1月,在庞振岭的指使下,冯胜义等人先后两次将自制的遥控炸药包放在庞凤歧乘坐的轿车底部,都被人发现拆除。在多次杀害庞凤歧未果的情况下,庞振岭与儿子庞东林、庞东生密谋,指使冯胜义杀害北关村村委会委员庞瑞龙。2001年1月24日18时多,冯胜义等人来到庞瑞龙家,用猎枪将庞瑞龙的妻子强福芹打成重伤。
法院认为,庞振岭为泄私愤,出资10万元雇凶杀人,致一人重伤,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在庞振岭及两名受雇杀手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同时,庞振江及另外8名被告因故意杀人(未遂)、买卖爆炸物、窝藏、妨害公务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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