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度9月26日讯 医院接生时将婴儿的胳膊弄断,经过半年交涉,其医疗费仍没有着落。23日,这名半岁婴儿的父母决定以孩子的名义,将平度郭庄镇卫生院告到法庭,向其索赔人民币5万元。
据孩子的母亲李京梅介绍,今年4月20日早晨7时许,她因为临产,被送到郭庄镇卫生院。当时,医院没有给她做B超检测,只在9时许给她打了催生针。上午11时许,她感觉孩子要生了,但此后近两个小时,孩子却迟迟不能落地。这时,她和家人要求转院,但助产师却表示,孩子头已经露出来了,不能转院。直到下午3时许,孩子已脸色发紫, 胎音微弱,助产师才叫来另一位王大夫,通过胎吸把重4·05公斤的孩子接生下来。当她抱着孩子称重时,发现孩子的胳膊已经断了。
随后,助产师告诉李京梅,她的阴道严重裂伤,缝不上,而且孩子右臂已经骨折,要马上转到平度市人民医院。经平度市人民医院检查,孩子右肱骨骨折,产妇阴道三度裂伤。
出院后,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李京梅和丈夫多次到郭庄镇卫生院,要求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5万元,但该院一直不予正面答复。
2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该卫生院的马院长。他表示,对孩子造成人身伤害一事,他觉得大夫并没有什么失误。由于孩子属巨大儿,而医院又无剖腹产设备,只能采取胎吸方式进行急救。而对于赔偿问题,马院长觉得这并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他们医院出于对孩子的同情,愿意给他包括医疗费在内10000元的补偿。 (侯玉婧)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