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据红网·怀化日报报道,日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十三太保”涉黑案一审 宣判,杨学荣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 0000元。
充当“保护伞”的原芷江县公安局刑侦中队队长、二级警司吴建国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年。
1994年5月,杨学荣和明志权(在逃)召集蒋洪等,喝血酒结拜成“十三兄弟”,以插手纠纷、替人了难、敲诈 他人财产为主要“业务”,从1996年秋至1999年10月期间,在芷江县城区范围内大肆进行故意杀人、抢劫、敲诈勒 索、寻衅滋事、非法制造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或单独作案20余次,其中杀死1人,伤害2人,成为芷江城区影响恶劣 的黑恶势力。
1999年7月9日晚,秦应航、邓安平、滕小云、袁辉等4人,持砍刀、改制手枪等打伤马某,邓安平被“110 ”民警现场抓获,杨学荣经吴建国疏通,交了“保证金”后,将邓安平弄出,同年7月,秦应航、袁辉落网,后又被吴建国放 走。(作者:段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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