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谢琰)经过连续两天的抢救,惨遭丈夫泼硝酸毁容的王女士终于脱离生命危险。昨日,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伤者的丈夫批捕。
本市河北区居民、36岁的袁某(男)与32岁的王某已结婚将近9个月,因两人均为再婚,各有一个子女,为了维护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两人将孩子各自放在自己的母亲家抚养。袁某平时对王某看管极严,两人经常发生争执,并进而发展到拳脚相加。袁某虽性格内向, 但脾气较为暴躁,而他却自认为很爱妻子,每次发生纠纷后,袁某都心生悔意,自觉对不起妻子,并用烟头在自己腿上烫一个疤,以示警诫。每次情绪上来时,袁某又控制不住自己,与妻大吵大闹。终于,忍无可忍的王某向其提出离婚,袁某百般恳求无济于事,竟产生“我得不到,谁也别想得到”的疯狂念头。
9月14日下午,袁某买了两瓶硝酸后,给王某打电话,双方定于在王母家谈分手一事。下午4点多,双方见面后,袁某再次劝说无效,他以打电话为由走出屋。当他再次返屋时,突然扬起手中物品向王某兜头泼去。因王某身材较小,而袁某高大,一瓶500毫升的硝酸全部喷洒在王某的面部、胸部、上肢及右腿。听到女儿的尖叫声,王母过来相劝,双手也被溅上硝酸,其右手无名指第二指节当即烂掉。在厮打的过程中,袁某后背、右臂、右腿也受到烧伤。公安河北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此时楼道里已弥漫着浓烈的气味,屋中地上散落着王某一团团头发,王已昏倒在地。后袁某到公安河北分局投案自首。
经第三医院全力抢救,王某脱离生命危险。记者在第三医院采访了王某及其家人。王某被绷布包紧,从上胸至面部全部呈焦炭状,毛发全部脱落,两只手也成黑煳色,样子看上去很吓人。据医务人员介绍,现王某烧伤面积达40%,烧伤程度达三级。因硝酸比硫酸腐蚀性更强,伤者恢复容颜的希望很渺茫,也不排除伤者发生多器官功能衰竭、创面感染等危险情况。
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妇联权益部刘部长,她认为此案不是一起普通的伤害事故,这是家庭暴力上升到极致的恶性事件,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案中的受害者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丈夫的恶举。为了避免这种恶性案件的发生,人们在预防家庭暴力时应从第一次受到身体侵害开始,受害人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去当地派出所备案,通过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到医院作伤势鉴定,以此作为用法律手段解决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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