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离婚证突然从天而降,砸得谢冰谷晕头转向:怎么自己没有签字、画押,沙坪坝区民政局就把离婚证给办了下来呢?昨日,谢愤怒地问记者:“难道我就一点权利都没有了吗? ”
谢认为,沙区民政局工作极端不负责,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利,虽然现在沙区民政局已经撤消了二人的离婚登记,但自己经济、精神都受到了一定的损失,“特别是我精神上的 损失,简直无法估量!”谢气愤地说,“现在我要的做的就是,拿起法律武器,向沙区民政局讨个公道!”
人未到,证却来
据谢讲,他与妻子宫勤关系一直不好,妻子常常责怪他不照顾家,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4月的一天,谢回到家里,宫对谢说,“干脆我们离婚算了!”想到平时两人在一起时所发生的不快,谢也就同意了。
4月25日,二人拿着离婚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来到沙区民政局登记,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付生活费200元至孩子工作。
回到家后,谢因和宫在一些婚后具体的事宜上产生了分歧,暂时不想离婚了。想到按规定,领离婚证的时候,必须双方到场、签字、按手印,才予以发放,谢也就没多加考虑,也没到民政局撤消登记。
9月的一天,谢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叫他去领离婚证,谢本以为是到民政局领,谁知回了家,妻子却甩出一张离婚证,“当时我就蒙了,怎么我没到场,更没签字、画押,沙区民政局就给我办了离婚证了呢?”谢一头雾水。
本人必须到场
怎么在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就发放了离婚证呢?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来到沙区民政局。
在该局婚姻登记室,面对记者对“一方未到场签字,却拿到了离婚证”的询问,接待记者的一位女士一脸惊愕,提高了嗓门连呼:“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当记者问及离婚需具备哪些条件时,该女士拿过两张“婚姻咨询”资料,称,“我们是严格按照规定来办的。”
这份资料分成“自愿离婚必具备的条件”、“自愿离婚须持证件”、“自愿离婚的程序”三个部份。在第一部份中规定,“双方亲自到我处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证蹊跷来路
随即,记者来到该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吴兵说,“不能说我们完全没有责任,但主要是女方欺骗了我们,也欺骗了男方。”
据吴讲,当初二人来登记离婚时,手续齐全,并且声明“无财产分割”。在受理此事后,该局即给双方单位去函调查,单位也复函称“同意离婚”。
6月10日,宫就和一个自称是“谢冰谷”的人来签字、按手印,拿走了离婚证。9月9日,又一个自称是“谢冰谷”的人到该局举报称,他本人未到场,女方就拿走了离婚证。
沙区民政局这才觉得不对,立即组织调查。
“此事完全是由于女方不懂法,骗取了离婚证。”吴告诉记者,6月自称“谢冰谷”的是个“假货”,是宫找来冒名顶替的。
按规定,领取离婚证时,双方必须持身份证才予以发放,而身份证上贴有本人照片,那么“假谢冰谷”又是如何骗过沙区民政局的耳目的呢?
吴对此的解释是;“身份证上的照片本来就是照变形了的,看不出来。况且4月份的时候,二人也同意离婚,在最后发证的时候也就没有多加考虑。”
当事人权利被侵?
那么,谢冰谷的权利是否遭到了侵犯,沙区民政局的做法是否违法呢?
重庆市维俞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维俞认为,沙区民政局已经严重侵犯了谢的合法权利。
丁律师说,根据婚姻法规定: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谢对是否离婚,有自主决策权。二人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必须亲自到场。
在本人没有到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解除了婚姻关系,沙区民政局违法了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婚姻登记条例。
本报记者 邓雪 实习生 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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