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本报A5版刊登《药店价格战幕后有“戏”》一文后,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谈了自己的想法,其中包括咨询市区药店还将怎么降价,以及郊区居民希望附近的药店也能降价。
就此,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了这两个问题。他说,以后鼓励商家在郊区办药店,政策上也会有倾斜;另一方面他认为,目前 福州的药品市场在近段内不会因降价引发恶性竞争。
这位负责人说,任何一个商家都不会将自己的商品低于成本价出售,现在出现的药品降价,也是在“有利可图”的前提下进行的。至于一些药品有较大幅度的降价,那是因为之前的“水分”较多,并不是所有的药品都有那么大的降价空间。像湖北武汉药店出现“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就福州市目前的药店规模和发展情况来看,近段不会“跟风”。因为福州市药店的经济实力不大,还不具备“倾销”的能力。所谓的“微利”可能会比市价要便宜一些,这也是店家的一种促销手段,但老百姓是真正得到了实惠。这一点也得到部分新药店的认同,西门健泉药房的经理说,他们只是把利润率降低,没有刻意与其他药店比较;千方药店也说,现在的定价只是把利润定在一个较低的点上,和超市的销售差不多。
在鼓励药店下郊区方面,这位负责人说,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的“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指的是药店的布点。以前规定“三百米以内不能同时设两家药店”,但现在不同了,因此新的药店申办条件里就删了这一条。如今在申报药店的条件上已经有了政策倾斜,在县以下申报药店的标准比市区条件要低。监督管理部门也鼓励商家把药店开到郊区、农村等缺医少药的偏僻地方去。(本报记者/李雅/陈仲庶)(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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