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只因无钱购买钓鱼竿,凶残的歹徒竟挥舞木棒,将一名怀有身孕的妇女活活打死,然后实施抢劫、强奸。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王壮抢劫、强奸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王壮犯有抢劫罪、强奸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65048元。
3月30日上午11时许,长沙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干杉乡道渡村咀上屋组的山上发现一 具女尸,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扼颈导致窒息死亡,技侦人员从死者的右侧大腿上段皮肤表面提取可疑血手印一枚。随后,民警查明死者系该乡23岁的孔成家。
民警经收集指纹档案3000多份,对比鉴定,血手印系纠田村的王壮所留。4月23日,王壮被抓获并交待了作案经过。
3月30日上午,王壮因无钱购买钓鱼竿而生抢劫歹念,遂窜至该乡道渡村与纠田村交界的简易公路上,恰遇已有4个月身孕的孔成家独自一人经过。王尾随其后,当行至一山坡时,王壮手持木棍朝孔的头部猛击,并掐住孔的脖子致其昏迷。随后,王从孔的背包中抢走150元现金和寻呼机,还对孔进行奸淫。回家后,王壮将沾有血迹的衣裤、鞋全部清洗,寻呼机丢入灶堂中烧毁,抢得的钱包和钱藏在家中三楼的墙根缝中。邓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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