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丈夫醉酒回家,欲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妻子不从,丈夫恼怒地把妻子打成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昨日,福州仓山区法院对这起家庭暴力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妻子林某经济损失近30万元人民币。
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指控称,今年5月2日凌晨2时左右,吴某喝醉酒回家,欲与妻子林某发生性关系,妻子不从,并跑到楼上儿子房间。吴某追上楼意欲强行,两人发生争吵。吴 某先用拳头猛击林某后背颈部,再扯住林某头发,用力将其头部往墙上撞,致使林某颈椎及胸椎骨折脱位,造成脊椎实质性损伤,影响脊椎功能、肢体活动功能,而且造成大小便功能严重障碍。因此请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同时经法医检验鉴定,林某伤情属重伤。
林某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诉称由于吴某的伤害行为,致使她高位截瘫,要求吴某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费用共计约30万元人民币,但同时请求法院对吴某从轻处罚。
庭审中,吴某对自己实施的伤害行为供认不讳。经法庭调解,吴某同意赔偿林某经济损失约30万元人民币。同时吴某辩称自己并非故意伤害,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吴某的辩解不予采纳。
昨日上午法庭宣判后,被害方林某和施害方吴某及其亲属都没想到夫妻吵架法院会判如此重刑。该案的审判长林振平向记者表示,从被害者目前的伤情鉴定判断,如果被害人做了伤残鉴定,会达到5级以上,属于严重残疾,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而法庭是严格依法判决的。
林振平还说,在不少人的观念中,认为打老婆是家务事,不构成违法犯罪,其实这种观念是错的。《刑法》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所以并不因为施害方与受害方之间是夫妻关系而有所区别。在宣判前,吴某和林某已经离婚,但即使未离婚,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害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李进、江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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