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乐人李某怎么也没想到,敲打一个捡来的干粉灭火器,竟引来一场爆炸,并致他人死亡。近日,李某被福州市晋安区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李某用菜刀敲打一个捡来的车用干粉灭火器,欲将干粉倒出后,把灭火器筒当做废品卖掉。却不料敲打过程中灭火器爆炸,爆炸物击中一旁黄某的左颞部,造成黄某颅骨粉碎性骨折,脑挫裂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本案审理中,李某已一次性
法院认为,李某因疏忽大意,导致灭火器爆炸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其作案情节较轻,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诉,并对被害人的家属给予了赔偿,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李进/通讯员/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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