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言语挑逗动手动脚 云南首例“性骚扰”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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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29日15: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9日电据春城晚报报道,全国第3例、云南首例女职工状告上司“性骚扰”案件,昨日在昆明市西山区 人民法院黑林铺法庭开庭审理。 家住西山区黑林铺直街的梅女士今年刚30岁,已婚,有一个4岁的儿子和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1991年大学毕 业后被分配到云南某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办工作。去年以来,梅女士多次到省妇联等有关部门上访,状告她的上司马某在上班时 间,用下流的语言对她进行挑 梅女士反映:“2000年9月,一次我和马某到某公司去谈业务。去的时候乘出租车,在车上他不停地讲一些下流 话,甚至动手动脚。我告诉他别这样,驾驶员认识我,他才有所收敛。可回来的路上,他居然叫出租车停到春苑宾馆,说要上 去开个房间谈工作,我吓得要命,叫来丈夫才解了围。去年8月31日,我正在作统计报表,马某又叫我和他一起出去,我问 有什么事,他不肯回答。由于他是领导,我只好硬着头皮跟他出去。出了办公室他让我跟他去库房,殊不知才到库房里,他顺 手就把门关上,冲过来抱住我就乱摸,我奋力挣脱才冲出库房。最后一次的性骚扰发生在去年9月8日,地点是单位机房。” 梅女士曾认为这种事不宜张扬,小范围了结就行。但单位对此事的处理让她不满,遂于今年4月12日向西山区人民 法院递交了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马某立即停止对她的“性骚扰”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3000元。6 月25日,西山区人民法院黑林铺法庭不公开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听证。(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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