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天帅实习生赖静)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向10起执行案件的债权人发放了债权凭证,这些案件中的“老赖”们都暂时未被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昨天发放的10本债权凭证中有8本给了金融单位,债权共计1700余万元。据介绍,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可向其发放债权凭证,用以证明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对被执行人仍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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