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
51平方米使用面积、两室一厅、价值10多万元,这套位于九里堤南路67号前进大院的住房,却从1995年开始,就处于一种“失管”状态———7年来,它一直没有人来“认领”,还曾一度“沦落”为社会闲杂人员的天下。后来,九里堤南路居委会在多方调查这套房子的房主未果的情况下,把这套住房进行了出租。这套住房的“身世”到底如何,昨日,记者接报料后进行了采访。
居委会:
原主人换房,从此它失去了主人
据原九里堤南路居委会副主任龙成富回忆,1995年,由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修建的该大院3幢楼房,作为二道街拆迁后的安置房,住户主要由铁二局、铁二院等单位职工和一些零散的居民组成。当时,这套7楼的清水房分给了铁二院一位职工,但因嫌楼层太高,中房集团便给他换了一套。这一换,令7楼的住房开始了长达7年的“漂泊生涯”。
龙主任说,自从那套房子无人入住后,它渐渐成为附近一些学生放学后的据点,孩子们经常在房间中玩耍,甚至还生火吃“烧烤”;后来,有些社会闲杂人员又“占据”了此处,甚至还往楼下扔酒瓶,影响了大院居民的休息和安全,这一切持续了3年。
龙主任称,1998年,眼见这套住房几乎成了“游乐场”,他便四处打听房子的归属,可铁二局和中房公司都说不是自己的。于是,当时的居委会经过研究,暂时“代管”起了此套住房,并向大院借钱将住房装修,还开通天然气。2000年,居委会将它出租,每个月收取450元,作为对大院装修费用的补偿。现在,那1万元装修费已经还清,所收的房租每个月定期在大院进行公开张贴,收入全部用于大院的绿化、保卫等开销。对此,原九里堤居委会副主任徐仲清予以了证实。
中房公司:
房产到底属谁,还需进一步调查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该公司征地拆迁办公室一姓陆的工作人员查询资料后,很肯定地告诉记者,那套住房并不属于铁二局,“因为铁二局没有那套房子的产权证,很可能属于我们中房”。对于为何7年来房子无人接管一事,陆称可能是因为征地办和拆迁办在合并之时的一时疏忽造成长期“失管”,或者是在与铁二局交接时,未及时对换走的房屋进行登记所致。
据征地拆迁办王主任说,由于有可能这套房子是属于一些散户的,因此他们将进一步调查这套房屋的归属,但由于当年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不在,无法在昨日得到答案。王说,如果房子真是中房集团的,他们将要求现有租住户搬出住房,同时将房屋收回再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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