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旅游局昨天发出通知,严禁国庆旅游黄金周期间以游客作为“人质”甩团、扣团事件的发生,对在黄金周期 间人为制造旅游行程障碍,或置国家法纪和行业道德规范于不顾,制造甩团、扣团事件,严重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等行为,将进 行严厉查处。在过去的几个黄金周里,曾发生过几起“地接社”因团款等纠纷,将游客作为“人质”来胁迫“组团社”付款, 由此引发甩团、扣团等事件。(沈吕益萍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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