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解娟记者韩云鹏)昨天,市法院枪决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对维护社会稳定、威慑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95年,犯罪分子毕志强来到道里区一家夜总会,因找小姐不成而在室内射击一枪,后又让被害人姜某跟他走,遭拒绝后恼羞成怒,开枪将姜某杀死。市法院判处毕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罪分子孙培聚于2001年1月至3月间,纠集同伙,在哈市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作案18起,抢得财物折合9850元,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犯罪分子华洪林与朋友张某合伙经营小吃部,并产生矛盾。2001年10月31日,两人在张的住处发生口角,华趁张不备,拔出尖刀向张连刺7刀,致使张当场死亡。此时,小吃部的服务员“小月”打来电话找张,毕认为“小月”与张同居,一起谋划“算计”自己,还挑拨离间,遂将其骗来后连刺18刀,将其杀死。市法院判处华洪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
犯罪分子刘希堂则仅仅因为一点小事,就在大街上对女友大打出手,并拔出尖刀,将女友刺死,随后企图畏罪自杀,但被赶到现场的警察抓获。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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