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 女同学之间因一句玩笑话发生争执,一方学生父母居然跑到学校,将这位女学生打得晕死过去,受害人张某某将对方告上法庭。经海淀法院判决,受害人获得经济赔偿1.2万多元,精神损失1.5万元。
原告代理人诉称,2002年3月11日,张某某与王某某因一句玩笑话发生争执,后经同学和老师的劝解平息此事。王的母亲得知消息后,当天下午与亲属共4人到学校寻找张及另一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综合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证据,该院确认了部分事实,做出上述判决。刘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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