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6日电日前,由湖北省十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明德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抢劫并杀害乞丐案一审判 决,武明德一审被判处死刑。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2年4月17日下午,被害人李保禄、韩家林在丹江口市武当镇乞讨后当晚在武当山火车站 候车室休息。武明德尾随其后,并以其家可住宿诱骗二人。当晚10时许,将李保禄骗到武当山一石场山顶处,将李推下山崖 摔死,搜走李身上现金数元。
次日,武明德又到候车室,谎称李保禄让韩过去住宿,将韩家林骗出,行至武当山的火车桥桥西,将韩推倒并用石头 砸伤韩家林,抢走韩身上仅的有10余元钱后逃跑。
另外,武明德还供述,1999年4月4日晚11时许,在武当山镇看见一老人在路边露宿,遂起抢劫之念,以请老 人到其家留宿为由,将老人骗到一断桥上将其推下,抢走60元人民币。经鉴定,老人系被他人从桥上推下摔伤全身多处因复 合伤而死亡。(孟辉、汪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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