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6日电据中国广播网报道,记者从青海省司法厅获悉,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法院因对一名服刑罪
犯的刑期计算有误,导致其超期关押长达35日,根据国家赔偿案依法进行了赔偿。
据介绍:青海省贵德县河阴镇城关村六社村民袁志坚,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海南州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
期徒刑10年,并以“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交付执行,刑期 自1994年4月21日至2004年4月20日止。罪犯伏刑
期间,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1998年7月6日作出裁定对其减刑1年,2000年6月5日,裁定对其减刑1年零6
个月。
2001年7月16日,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发现折抵执行刑期有误,裁定更正为1994年1月7日至2004年
1月6日止。由于执行刑期计算有误,导致对赔偿请求人袁志坚超期关押35日。袁志坚遂向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
请。
接到书面申请材料后,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国家赔偿法,切实保障公民人身自由权,经认
真审理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由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由于工作失误对袁志坚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法赔偿请求
人赔偿金1515.50元。(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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