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生了我就得养我”,女儿玫玫认为,可父亲却表示“我是不是你父亲都难说”。今日上午,这对父女就此对簿公堂。
玫玫记得,8年前自己还有一个温馨的家。爱好交际的母亲一天夜里跳舞归来,家里爆发了战争:先是口水战,接着是肉搏战,她的哭声和眼泪一点没有浇灭战火。第二天,父母住进医院。一个月后,父母走进民政局,再后来父亲搬出了家,从此再没回来。母亲告诉她 ,父亲不要她们了。
5年前,母亲领着另外一个男人回家,让她叫父亲。继父没有歧视她。尽管日子过得清贫,继父还是让她从小学读到高中,今年还送她走进大学校园。不过母亲写信告诉她,在她上大学的第二周,继父就病了,至今还在住院。
玫玫说,如今上大学,一年再节约也得花6000元,而她家再也难以供她上学。生父既然生了她,就得对她负责。她是迫不得已才将生父告上法庭,要求供她上大学。
今日上午,大渡口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玫玫生父告诉记者,没有理由让他供养别人的孩子上大学,况且这个孩子还让他戴上“绿帽子”。他解释,他跟玫玫的母亲结婚后,妻子红杏出墙,玫玫就是结果。如果硬要他供玫玫上大学,那么就要做亲子鉴定:如果是他的孩子,他还可以供她出国留学,否则就免谈。
(玫玫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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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树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军说,大学阶段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家长一定要供孩子读完大学。不过,我国传统却要求,父母应该抚养孩子到能够独立生存为止。因此,如果亲子鉴定结果证明玫玫为她母亲前夫所生,那么他就传统来说应该供女儿上大学,但这不是法律强迫性行为。陈能雄、实习生曾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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