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魏建华 见习记者 刘强) 同样捡到失物,两位市民却做出不同举动。一位自己花100多元打的将失物送到报社,请求帮忙寻找失主;另一位却因漫天索要报酬,与失主闹得不可开交。
今天中午,开发区一位好心人将一个钱包送到记者手里。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好心人介绍,这是昨晚他在开发区北江路某银行附近散步时捡到的,钱包里装有失主的身份证。 由于找不到失主,他今天花了100多元的打来报社求助,并希望失主王春波与他联系。
与这个叫王春波的失主相比,家住李沧区的马先生就没那么幸运了:一位姓齐的男子捡到他丢的钱包后,非要他拿5000元现金酬谢。
据马先生介绍,10月1日中午,他在五四广场不慎将随身携带的钱包丢失,包内装有400多元现金、几个证件和一张数额1万元的借条。着急万分的马先生6日下午终于等到了回音,一名姓齐的男子找到他,要求他开个价,可以将捡到的钱包归还。惊喜之下,马先生顺口说将包中财物的一半当报酬。不想对方将他的话录了音,并以包内借条价值1万元为由,非要他酬谢5000元。双方争执不下,气愤的马先生一气之下,找人拟写了状纸,准备与姓齐的男子对簿公堂。
对此,青岛清华苑律师事务所的韩主任分析说,姓齐的男子首先必须将马先生的财物归还,至于报酬问题,尽管齐姓男子的录音可以证明双方发生了承诺合同,但由于马先生的承诺是情急之下做出的,根据以往案例,法庭法官一般会支持其“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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