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8日讯 (通讯员 梁伟 记者 田连锋)因为冒充公安人员对嫖娼者进行敲诈勒索,济南市民周某日前被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了有期徒刑四年。
周某被捕前原系省城某医院职工,为迅速“发财致富”,周某弄了假的公安工作证,以伺机敲诈。2001年9月的一天晚上,周某在经二纬一路路口,发现某建筑工地工人杨某与一妖艳女子打情骂俏,便尾随他们进入了市中区新市场南一平房内,当杨某正欲与该女子缠绵 之际,自称是民警的周某破门而入。杨某害怕,就让其工友给周某送来600元现金。初尝甜头的周某不久又在一居民楼内盯上了一老年男子和一妖艳女子,敲门进入后,以“我是公安局的,请你们到局里接受调查”为由,强行要将双方带走,“罚款”后将他们放走。今年4月6日晚,周某发现张某与一女子说话暧昧,就尾随其后,当张某与该女子在一民房内嫖娼时,周某又以是公安民警,要将二人带回局里审理为由,从张某处敲诈了200元的“罚款”。
案发后,周某被警方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敲诈勒索罪成立,并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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