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8日讯 (通讯员 梁伟 记者 田连锋)因为冒充公安人员对嫖娼者进行敲诈勒索,济南市民周某日前被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了有期徒刑四年。
周某被捕前原系省城某医院职工,为迅速“发财致富”,周某弄了假的公安工作证,以伺机敲诈。2001年9月的一天晚上,周某在经二纬一路路口,发现某建筑工地工人杨某与一妖艳女子打情骂俏,便尾随他们进入了市中区新市场南一平房内,当杨某正欲与该女子缠绵
案发后,周某被警方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敲诈勒索罪成立,并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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