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讯昨日,荷塘区法院对备受众人关注的“私拆信件案”做出一审判决,王志高要求湘江律师事务所及内勤人员范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去年,王志高被湖南通程律师集团湘江律师事务所聘为专职律师。同年7月,他收到一封从重庆寄来的挂号信。当他从该所内勤人员范某处取信时,发现信件已被拆开。为此,他
经审理,荷塘区法院认为,挂号信系另一单位的收发员签收,王志高虽提供了录音资料称其信件系范某私拆,但范某予以否认,且无其它有效证据佐证,故王志高不能证明范某私拆信件。喻志强、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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