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管亚东通讯员孔献之)10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宗多名香港人涉嫌贩卖毒品40多公斤的特大贩毒案,被告人刘兆宗等4名香港人和2名内地女子出庭受审。
2001年12月以来,39岁的香港人刘兆宗和香港居民曾健康、梁永健结伙在深圳进行贩毒活动,由刘与其他四处流窜的毒贩联络,组织货源,涉嫌贩毒40多公斤。他们通过各种途
公诉人指控刘兆宗、曾健康等6名被告人无视国法,大肆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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