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王鑫刘建敏记者魏娜) 昨(9)日,成都中院对原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之子刘川及成都海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江公司)、李婧、汪明偷税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川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24万元。刘川之前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24万元。
经审理查明,海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川为了让公司逃避国家税收,在联系了销售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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