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邓九义、戴文平、郭伏华)6名职校学生抢得本校同学区区40多元,换来的却是沉重的代价。昨日,宁乡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欧湘灵、李严、李军、张帅、孙亮、王双1年6个月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3000元。
6人均系宁乡某电脑职校在校生。6月19日晚12时许,6人进行分工后,采取殴打的手段,先后在本校204、203号宿舍抢得新生现金数十元。案发后,警方追回赃款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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