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 崔高岐 通讯员 冀辉商洛市商州区55名职工状告达名公司一案,日前经商洛市商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达名公司应依法交还、支付55名职工安置费、基本生活费养老保险金、拖欠工资等共计146.88万元。55名职工状告胜诉。 1998年10月,原商州市罐头厂破产后经公证部门公证,出售给陕西省旬阳大铭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商州达名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合同中对职工的有关利益均有具体规定。当年11月,达名公司开业,生产一年后因种种原因停产。生产期间,公司拖欠武亚峰等7名职工工资1.2万余元,
据悉,此案上诉人员之多,标的额之大,在商洛劳动争议案件中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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