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昆明市把激励机制引入了失业保险工作,2000年和2001年每年都对失业保险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从失业保险工作专项业务经费中挤出16.9万元经费对先进单位进行奖励,从而提高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开创失业保险工作新局面,全市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999年全市征收失业保险基金首次突破亿元大关,2000年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5亿多元,比1999年的1.1亿元增长41%; 2001年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73亿元,比2000年增长11%;今年1∽8月已征收失业保险基金9636.08万元,完成了全年任务的64.24%;年征收失业保险基金占全省的40%以上,占全国的1%左右。由于基金征收到位,自1999年以来,昆明市为61952名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为32600多名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免费培训,为167688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了2亿多元基本生活保障金(社会承担部分),使24000多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143655名下岗职工得到了分流安置。为昆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该市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一、提出失业保险工作要点,分解任务目标。每年初,在总结上年度失业保险工作的同时,针对上一年存在问题,结合新一年的工作重点,提出失业保险工作要点,明确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完成任务目标的办法和措施。同时把全市失业保险工作的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使其明确自己当年应完成的任务目标,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全年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年中进行检查,加强督促指导。每年6月下旬至7月初,市里都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上半年的失业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问题,加强指导,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以保证全年任务目标的完成。
三、年终考核验收,评定先进单位。每年年终,市里组成考评小组深入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全年的失业保险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面对面逐项打分。全市各县(市)区考核验收结束后,由有关领导和业务科室参加进行审核确定总分值,按分值高低评定先进单位的奖励等级及金额。
四、筹集奖励经费,进行表彰奖励。昆明市连续两年召开全市失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奖励大会,对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并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精神奖励发给奖状,物质奖励以不同奖励等级发给奖金,最高15000元,最低的3000元。为了兑现任务目标奖,在征得市财政同意并报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后,从市财政拨给的失业保险工作专项业务经费中挤出部分经费用于奖励,解决了筹集奖励经费的难题。
范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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