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1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青海省第一例国家赔偿决 定:因执行刑期计算错误而被超期关押35天的袁某依法获得赔偿金1515.5元。
袁某是青海省贵德县河阴镇城关村村民,1994年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自1994年4月21日至2004年4月20日。1998年
但后来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现袁某的折抵执行刑期有误,从而导致袁某被超期关押了35天。袁某遂于今 年9月向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赔偿申请。该院在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后,依照《国家赔偿法》给予了袁某赔偿。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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