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1日电已有家室的福建平潭男子陈某公然在外嫖妓,事发后居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日前,平潭县法院依法解除了他与女友郭某的非法同居关系。
据福州晚报报道,1987年初,陈某与郭某在双方都未达到法定婚龄时,即按照民间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至今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他们分别在1988年和1991年生育一男一女。
由于陈某素喜拈花惹草,生活作风极不检点,并对家庭缺乏照料,因此陈郭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双方感情日渐冷淡。无奈之下,郭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
庭审中,陈某公然辩称:自己偶尔在外嫖妓很正常,不值得大惊小怪,并同意抚养子女及自行承担抚养费。平潭县法院经审理,同意解除原被告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判令非婚生子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承担,原被告双方各自专用的日常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陈鸿星、陈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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