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日前联合部署我省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出我省海洋捕捞渔
民转产转业的目标是,以稳定和提高渔民收入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项目为依托,广
辟转产转业渠道,努力实现捕捞渔民不减收,海洋渔业再创业。
随着有关渔业协定的签署生效,我省传统的连东渔场、沙外渔场和江外渔场将全部 丧失,连青石渔场、大沙渔场、长
江口渔场也将失去大部分渔区,全省失去传统渔场面积16.5万平方公里,占原渔场面积的1/3,预计年减少捕捞量18
万吨、产值5亿元。全省约3000多艘渔船将面临转产,相关的水产品冷冻、加工、运销和渔船渔机修造、网具加工等行业
也将随之萎缩,3万多出海劳动力、6万多渔民家属和1万多相关从业人员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海洋捕捞渔船作
业范围大为缩小,外籍大批渔船很可能涌入江苏沿海,加上本省外海渔船转入近海,近海渔场的捕捞强度增大。因此,实施海
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不仅是海洋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我省“海上苏东”建设的迫切要求。
我省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在实施中坚持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立足发展和自力更生为主的原则,重点抓好滩涂养殖
、人工鱼礁、海洋渔业科技示范园、出口生产基地、中心渔港和远洋渔业等8大工程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可吸纳转
产船只2000余艘,转产渔民2万余人,创利润12亿多元。(沈水办戎华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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