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四季度起,南京市物价局、教育局将联手组织“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审核验收。对审核验收不达标的学校,在 各类综合评比、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到2004年底前,省、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实验小学 及城区所有学校必须达标。
近年来,学校教育收费规范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从根本上遏制 乱收费的源头,南京市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第四季度组织
审核验收采取查看来信、来访、来电登记,检查有关收费票据、存根、账册、个别访谈、组织测试等方法,对在申报 当年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捐资助学款、借读费等,设立“小金库”等行为的学校,一律作未 达标处理。
据悉,“教育收费规范学校”不搞终身制。物价、教育部门将对评审达标的单位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出现严重违规的 学校,由物价、教育部门取消其称号,并在媒体上曝光。
(胡滨徐苏)(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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