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10月份起,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每3个月一次,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街道劳动保障所办
理申领手续,未按期申领者将停发失业保险金。
截至目前,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已达8.37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41%。年内,随着下岗保
障与失业保障并轨,企业改制,还将释放大量的失业人员。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求职等服务,南京
市劳动保障部门决定,将失业人 员的管理下移,交给区和街道。为此,全市所有街道均成立了劳动保障所,并在社区设立劳动
保障站。失业人员在街道办理申领手续后,劳动保障机构要将每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情况在社区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
查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及时停发;对冒领者坚决查处。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说,为促进失业人员尽早再就
业,有关部门将采取“一三一服务”,即对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指导一次、提供三次就业信息、给予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
员再就业后,其中断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可在以后再次处于失业状态时,接续计算。(宁劳轩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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