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平通讯员何小玲)10日,一读者向本报反映,他将3000元钱误存入别人
的银行卡中,银行既不让退款,亦不提供持卡人的联系方式,而他的父亲正身患重病急着用钱,他却只能“守着”3000元
四处筹款。
租住在解放公园附近的这名褚姓读者告诉记者,3日,其父亲身患肺结核及胸膜炎入院,需交住院费,因担心途中钱
款失窃,褚在附近一家招商银行的无人存款机上,将3000元 现金存进一张招行卡(存款不需要输入密码)。当看到存款机
上“吐出”的回执时,他才察觉,此卡不是自己的卡。
经了解,这张卡是其弟弟在街头无意中拾到的,因找不到失主,遂将卡随手放到家中的抽屉中,褚去存款时,拿的就
是这张卡。
据招商银行个人银行部负责人说,该部已知道此事,但不能将这笔钱取出来,因为根据有关规定,银行要保护存款人
的利益,不经持卡人同意,向外人提供客户资料是泄露客户隐私。
据称,该部已同持卡人取得了联系,并通报了此事。持卡人只说此卡已失窃。
武汉千年法律事务所律师秦则刘建议,倘若持卡人不同意退款,误存者可以通过诉前证据保全的方式,借助法院了解
持卡人的真实姓名,再以“不当得利”为由,状告持卡人,追回误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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