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记者了解到一则关于南京市某民营职介机构“上当”的事。
事情经过是:9月初,“烟台人林志强”利用假身份证骗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在江东路上租了3间房,办起了一家编
织中华结企业。他串通“媒子”,每天上门来谈业务,造成生意红火的假象。林某又持营业执照到一家民营职介所,要求招4
名工人,月薪700元。这家职介所没对林的经营资格作仔细核查,就推荐了4人去报到。其中一人因企业要收押金而放弃 ,
另3人则每人缴了150元押金,在“工厂”上班。这家企业又私自招了约20人,除每人收150元定金,还办了外包业务
,即每人缴定金2000元,可将原料带回家加工,产品由工厂收购。9月底一天,按时上班的工人发现林某突然“蒸发”,
始觉受骗。
事发后,有关部门处罚了提供中介服务的职介所:退回求职者的求职登记费、中介费,赔偿求职者缴给企业的押金4
50元。今年,南京市向民间开放了职业中介经营,仅上半年就批准了30多家民营职介所。劳动保障部门人士说,少数职介
机构急于做成业务,疏于事前的审核把关。以上述事例为例,对前来招工的企业,务必要严格审核其证件的有效性,并对企业
回访。对求职者要讲明,企业收取押金、保证金、定金、服装费等都是非法的。本报记者王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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