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名小学生被突然窜进校园的狼狗咬伤,为讨说法与学校对簿公堂后,家长称这3名小学生遭到不公正待遇,
甚至差点连课本都拿不到。家长为此呼吁有关部门保护小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和接受教育的权利。
家住海门市余东镇庄烈村2组的袁建根称,他8岁的独子袁佳炜原在余东镇大坝小学上一年级,今年1月13日下午
3时许,余东镇长圩村戴某饲养的大狼狗突然窜进校园,咬住正 在课间休息的袁佳炜。虽然隔着厚厚的衣服,但袁佳炜紧挨生
殖器的上方还是被咬伤,差点连“命根子”都被咬掉。发疯般的狼狗还将另两名小学生咬伤。事发后,袁佳炜到医院观察治疗
了9天。
今年5月21日,受伤的袁佳炜将大坝小学和狗主人戴某告到海门法院。袁佳炜认为学校没有履行对他的监护责任、
戴某没有管好自己饲养的狗,咬伤了他,两被告要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5000元及其他费用5000元。
大坝小学觉得学校很冤枉,辩解说狼狗突然窜进校园纯属意外,学校没有过错,责任应该由戴某承担。戴某也不同意
承担赔偿责任,他说狼狗平时是锁住的,那天挣断了锁链去咬人是个意外事故,况且他已经支付了全部交通费、治疗费。
今年7月8日,海门法院一审判决狗主人戴某赔偿袁佳炜267.66元,大坝小学不承担赔偿责任。袁佳炜对此判
决不服,上诉到南通中院。(钱兵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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