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山)日前,记者从邯郸市环保局获悉,该市临漳县环保局局长和书记由于对辖区内朝阳纸业有限公司监管不力,致使该企业顶风违规排污,被临漳县委免去职务。据了解,县级环保部门负责人因法制观念淡薄、认识不到位而被免职在该市尚属首次。
据邯郸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临漳县朝阳纸业有限公司是邯郸市33家省重点污染源之一。2000年,该公司投资建设了一套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治理设施停运现象 时有发生。为此,省、市环保局领导对该公司提出严厉批评,并下达了处理意见。按照省、市环保局要求,临漳县政府9月21日下达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但该公司却以把入池纸浆加工完后停产为托词,照常组织生产违法排污,引起周边群众极大不满。
邯郸市环保局9月25日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临漳县委、县政府通报了情况,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临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决定由主管副县长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立即进驻该企业,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实施停产整顿;并免去该县环保局局长和书记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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