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跨国走私、运输毒品案,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文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运输毒品罪(未遂)判处被告人袁文忠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2000年7月,被告人袁文忠(我省新蔡县农民)在四川省做水果生意时,通过他人与缅甸一毒贩陈某取得了联系。2001年8月,被告人刘文军(四川省青神县农民) 受雇于陈某,在缅甸果感地区将毒品吞服后,绕过海关进入中国境内。刘文军到达郑州后,误将送货地点罗山县认为是鲁山县,于8月30日乘车到达鲁山县,入住一旅社。次日,就在刘等待接货人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随后将前来接货的袁文忠逮个正着。
宣判后,刘、袁二人均表示服判,不再上诉。(记者王纪元 通讯员马珂)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