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15日电 10月10日,武平县“10·4”煤矿特大冒顶事故中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钟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矿主)均被警方刑事拘留,引发悲剧的煤洞及地面生产生活设施被摧毁。目前,事故善后及案件审理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10月4日,武平县岩前镇洋坑村鸳坑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煤洞冒顶事故,钟某(矿长)等5人被埋窒息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市、县三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组成事故专案 组,依法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取证经过连续6个昼夜的奋战,终于查明事故原因。
经查:2001年4月至5月间,该县岩前镇双坊村的犯罪嫌疑人钟某(男,43岁,该镇双坊村人)、该镇伏虎村的钟某某(男,47岁)、钟某(男,42岁)3名犯罪嫌疑人伙同钟某(矿长,事故中死亡)等人合伙开采洋坑村鸳坑煤矿,分别担任矿长、安全员兼会计、出纳等职,并由双坊村的钟某和伏虎村的钟某某提供开采资金,并负责煤炭销售。该矿系无证矿井,在合伙开采期间,先后被县地矿局等有关部门多次查封,并被强行拆除和摧毁地面生产生活等设施,但该矿仍然私自启封,组织工人非法生产、冒险作业。10月4日上午9时许,该矿硐口进去120米左右的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当班工人钟某(矿长)等被压,同班工人钟某某等4人(其中3人系矿长的儿子)在施救过程中,煤层再次发生冒顶,导致5人不幸同时遇难的惨剧。(《海峡都市报》/张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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