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主路一个商住楼盘在它的宣传单和报纸广告上,强调它交通便利的优势时称:“某某路要扩建改单向为双向行驶、某立交桥开工在即”,让人感觉这个楼盘是很快就要成为绝佳的好地段。事实上,某立交桥只是“计划”而已,何时开工还没有眉目;道路扩建,连“计划”都还没有。
但在房产宣传中,“开工在即”却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像这样利用不确定的事实来抬 高身价诱导消费者的现象是房产销售使用的伎俩之一。记者随物价局在探访中发现,房产销售还有更多暗藏的陷阱,广告虚假、定金圈套、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这些,消费者凭“肉眼”是无法辨识的。
面积缩水。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上以及售房合同中标示的商品房面积与实际不符;有的采取较隐蔽的方法变相提价,多摊公用面积或将不应由业主分摊的面积计入购房面积内,变相提高销售价格。南宁市某公寓的一位住户投诉,他购买的90平方米房子,后来找房产部门实地测量,才知道被开发商“吃”掉了3平方米;在北湖路某“花园”,业主们投诉,他们的公摊面积款交得冤,楼顶的天面被房产商作为优惠条件送给了顶楼的住户做花园,其他的住户却要摊这部分的钱。
最让人气愤的是买到了“空中楼阁”,花了钱房子却没着落。一位张先生投诉说,他购买商品房的手续已经办齐,钥匙也到手,还精心做了装修,不料却被告知,这栋房子在卖给他之前已经卖给了他人,要取消合同收回房子;民主路上的一个商住楼,两位购房者先是发现购买的竟是同一套房子,继而发现,这栋楼手续不全,连产权证都办不了,如今,这栋不具备销售条件的大厦正面临法院拍卖。
多数时候,一些欺骗行为做得让人毫不觉察,人们也不太计较。如在售房的时候放“烟雾弹”:在开盘当天就卖“火”了,小红旗几乎插遍了销售表格,自称销售率达到90%。一位熟知内幕的人士透露,这其实是一个“噱头”,他们在开盘当天就自行给没卖掉的房也贴上小红旗,以显示卖得“旺”,而这些房留着以后再卖也不吃亏。低价揽客,高价卖出,这也是一招。售房广告标示的售价让人心动,但事实上很难买到这样便宜的。
某开发商打出“繁华地段,每平方米仅售1800元”,当消费者前往购楼时,发现卖每平方米1800元的房只有一套。售楼小姐解释说这套房是某栋一楼西晒的一套房,早已售出。另一种较为常用的招数是使用欺骗性的描述,不着痕迹地诱导消费者。一售楼人员用“离市区仅5分钟车程”的描述以显示其推荐的某楼盘不偏僻,而实际上,该花园远离市区,他们所指的5分钟车程得要开汽车“飙”到城区。
作者:肖世艳 杨梅 颜辉荣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