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增利 记者 刘冬梅)2002年10月13日早晨6时许,大东公安分局小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小北关街43—8号一信息站门前,一名女子倒在血泊中,已停止呼吸。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信息站墙壁上三个模糊的血书字迹,12个小时后“血书”锁定了凶手。
在案发现场,民警对信息站周围晨练的群众及早市摊点进行走访调查,经工作得知,死者高某,40多岁,离异,平时异性朋友较多,据死者的邻居反映,高某现正与一名姓黄的 男子搭伙过日子。
民警找到黄某,黄某反映,12日晚黄与高某及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到歌厅唱歌,一直到13日早上5时才将高某送回信息站,并说,高以前还处过一个名叫于连武的朋友,该男子50岁,住皇姑区。民警经工作后于13日中午12时许,找到于连武并进行了询问,于百般抵赖,否认与死者认识。为了掌握确凿的证据,寻出突破口,民警又对信息站再次进行勘查,发现墙上用血写的字迹,很像于连武三个字,经仔细辨认鉴定,确是于连武的名字。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凶手被锁定,民警再次对于进行审讯,经过近6个小时的较量于终于交待了杀害高某的犯罪事实。
于连武与高某相识,由于高某离婚后一直单身,便开始与高处对象,于连武经常找高某要钱,高挺反感,就同于断绝了关系,后高某又认识了黄某,开始与黄某搭伙。于连武因此心生忌恨。12日晚,于来到高某的信息站想找高谈一谈,高不在,于某一直在门外等候,直到13日早上6时许,于连武看见黄某将高送回信息站终于因此恼羞成怒,顿起杀机。于连武随高某进入信息站后用裁纸刀逼住高的脖子问:“咱俩还处不?”高说:“不处了,你杀了我吧。这样,大家就能在一起了。”于连武气急败坏用裁纸刀对高的颈部连划两刀。这时,高见脖子流血了,就用手蘸血在墙上写下“于连武”三个字,随后向信息站门外挣扎了几步便栽倒在门外。此时,于连武慌忙逃离现场。
目前,于连武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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