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克元陆莉萍)小佳佳化名在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可父亲不但没有抚养他,人也失踪了。母亲知道后诉至法院,要求抚养孩子。日前,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请。
去年11月26日,李女士与陈某协议离婚,儿子小佳佳随父亲生活。陈某在领取离婚证后,于今年1月31日起踪影全无。小佳佳无人照顾,陈的家人就将其推给了李女士。想到前夫
闵行区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小佳佳随母亲生活,陈某每月支付小佳佳生活费400元并承担一半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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