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生既不给我做妇科检查,又不做B超检查,仅凭一张尿液报告单就确定做人工流产,害得我不仅白挨一刀,而且以后怀孕也困难了。”昨日,江北区陈女士向本报反映:市内某职工医院妇产科医生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使她精神与肉体遭受双重打击。
陈女士说,9月4日上午,停经40余天的她前往该院妇产科就诊。门诊医生听了她病史后,为她开了尿液、血常规检查单,但未给她做妇科、B超检查。当医生见尿液报告单显示“ 阳性”时,便诊断为“早早孕”。在此医院已做过无痛人流的陈女士便提出做无痛人流。
然而,陈女士做完无痛人流手术后,却得知“术中未见胚胎绒毛组织”,这意味着,在她子宫里根本没有胚胎。随后,她被医院安排补做了B超检查,B超显示她左卵巢处有异常。
9月9日,陈女士起床后感到下腹剧痛,便赶紧前往医院,被诊断为:左输卵管胶壶部妊娠(宫外孕)。当日,陈女士便被推进手术室,接受了输卵管部分切除术。
对自己两上手术台,怀孕机会大大减少(左侧输卵管被切除)的遭遇,年仅26岁的陈女士十分痛心。她说,假如在门诊就诊时,医生经过辅助检查准确诊断出宫外孕,那么她不仅要减少一次手术痛苦,而且更主要的是宫外孕能得到及时处理,(经咨询得知如及时采取保守治疗,输卵管就不会被切除)。她称,看病时曾告诉医生“已出血”,但被医生以“有点流产”打发了,她认为医院应赔她失去一半机会的“生育权”。
该院医务科、妇产科负责人告诉记者,陈女士反映基本属实。但是,门诊医生却否认陈女士说的“已出血”的说法,同时,医生反复强调“做无痛人流是她自己要求做的”。
院方认为:门诊医生的确未给陈女士做妇科检查,但在病房做人流前,病房医生是做了妇科检查的,故不存在“未做妇科检查就做人流”一说。同时,妇产科主任称,宫外孕如果无特殊反应,一般是不易检查出的。
因而,院方以“医生未违反操作程序、未给患者带来损害”为由,称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妇幼保健院、重医附一院、西南医院等医院的妇产科专家,专家们听说门诊医生不仅未做B超,而且连妇科检查都未做就下结论做人流,十分吃惊,认为这是对患者不负责的表现。
专家们认为,尽管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对每个患者做B超,但妇科检查却是规定必须做的,因为这样医生才能准确了解患者子宫的情况,才能为正确诊断提供依据,而且,专家们称,一般应对做流产的患者做B超检查,才能排除宫外孕的可能,确保流产的安全性。同时,专家们称,如果患者诉说有出血史后,临床医生当即就应考虑是否有宫外孕的可能。
随后,记者从市卫生局医政处了解到,诊断患者是否怀孕,尿液、血液、妇科检查是必须做的,门诊医生不做妇科检查是违反诊疗规范的。
陈女士称,将通过正当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静实习生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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