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电日前,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骂死”人案件,被告人韩某被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韩某 ,女,现年30岁,睢宁县沙集镇某村村民。2002年6月6日8时许,韩某在本组麦地内与村民邹某母、韩某子母子二人 因琐事发生吵骂、厮打,邹某母子被群众劝走后,韩某仍不罢休,先后多次用肮脏、下流的语言辱骂邹某母子直至次日清晨, 致使邹某在家自缢身亡。宋红卫陈爱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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