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日前出台了《常州市企业信用工商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企业信用记录登记内容;对诚实信用企业实行
的激励措施及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的约束限制措施等。
据常州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根据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在工商局建立一套自己
的企业信用记录,这些记录分为A、B、C三类,并对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其中A类信用记录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这位负
责人说,这样的企业信用 档案建立以后,人们就可以通过这些记录了解对方企业的信用情况,而作为自己经营决策的一个参考
。
常州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日前组织了一次企业信用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常州市企业对目前社会信用状况普遍感
到担忧,对建立健全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十分强烈。在这次对96家样本企业的调查中,绝大多数企业对目前社会信用环境
表示不容乐观。有97%%的企业认为,在商务活动中跟人打交道需要小心提防,而有85%%的企业认为目前企业信用中存
在的主要问题是“拖欠货款、贷款、税款”。超过八成的企业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十分重要,比如建立企业
信用状况信息库,加强信用评估工作;发挥银行在信用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信用管理的法治力度,制定和推行使“失信成
本”远高于“守信成本”的惩治机制等。王震琰陈雪华贺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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