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岛市开始对肝病诊疗市场进行全面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医院在肝病诊疗中的不规范行为,市卫生局日前组织执法人员和医疗专家对6家医院的肝病诊疗活动进行了检查。
在一家二级医院执法人员发现,该院从事肝病诊疗活动的医生并非该院职工,而是从外院聘来的退休内科大夫,而非传染科医生;该院进行乙肝病毒检测的 H BV-DNA实验室条 件严重不符合规范,消毒隔离不到位,检测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而且,根据国家规定,医疗机构设置 D NA检测室必须在卫生部备案,只有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才可以设置,二级及以下医院不能设。
卫生执法人员还查看了一位正在这里看病的患者的病历,发现该院医生只对这名患者进行了乙肝五项和 D NA检测,而没有检查肝功,在临床诊断还不明确的情况下就为该患者开了三种药。传染病专家认为,这是一种对患者不负责任的行为,滥用药物可能会导致药物性肝病。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此次检查发现了我市部分医院在肝病诊疗活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检查的医院中从事肝病诊疗的医生均非该院职工,而是外聘医生,且都不是传染病专科医生,多为内科医生,只是到河南等地进行了7天到半个月不等的“培训”(目前还不清楚是何单位组织或开办的培训);从事肝病诊疗活动的场所消毒隔离不符合传染病要求,污水、污物处理只是按照普通医院的标准;进行 H BV-DNA检测的实验室条件普遍不符合规范,检测报告不可信;有的综合性医院违规收治肝病患者住院(按规定传染病患者住院必须在传染病专科医院),等等。
卫生执法人员提醒市民,且不可有病乱投医,乙肝等传染性疾病患者一定要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诊治,发现医疗机构有不规范诊疗行为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5652508),对所使用药物有疑问可以向药监部门反映。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护患者利益。(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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