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双法研 新津法 记者黄庆锋) 昨日,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在新津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名欠债老赖殴打新津法院执行法官一案,被告因妨碍公务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成都市中院指定新津县法院执行王国庆、李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因两人未如 期履行赔偿义务,12月5日晚, 新津县法院执行人员杨东等6人驾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国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情节严重,构成妨碍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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