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 (记者杨梅 肖世艳 通讯员颜辉荣)建议零售价、心动价、清仓特价、大特卖……记者随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对南宁市的零售行业暗访时发现,零售行业的价格看似“诱人”,细究之下,却暗藏玄机。所谓优惠,只是商家促销的噱头而已。
记者在南宁市的几家超市暗访时发现,很多日化产品如洗衣粉、香皂、洗发水等,在外包装标上了“建议零售价”,此外,速冻水饺、方便面等方便食品以及文具也能见到“建 议零售价”的字样,实际售价也都低于“建议零售价”。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议零售价其实是厂家的促销招数,实际上也是一种诱导消费的行为。因为确定商品零售价格的主动权把握在商家手里,厂家的“建议零售价”比实际售价还贵,正好迎合了消费者购便宜货的心理,因此“建议零售价”实际上是厂家在为商家作“托”。
在暗访中我们还发现,很多商家谎称降价而实际上却没有降价。在我们暗访的几家商场、超市,不少促销产品都没有标明原价,尽管到处张贴着红色降价标签和注明“让利”、“优惠”字样,但却找不到商品的原价。在民生路上某男装专卖店,一件服装标签上写着“原价800元,现价400元”,而检查人员在商家的销售台账上却没有找到原价800元的销售记录,在去年销售旺季时零售价就是400元。
物价检查人员介绍说,根据规定,商家标价必须标明实价,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使用降价标签、价目表,并且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诸如“低价不低”、“折价不明”的现象都违反了《价格法》。
作者:杨梅 肖世艳 颜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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