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大会上,24岁的王许文被一审判处死刑。 王许文被押解刑场。
故意杀人、抢劫犯王许文,男,24岁,汉族,黑龙江省人,初中文化,农民。1996年6月至2001年11月间,王许文流窜到黑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等地,杀人、抢劫至10人死亡,一人重伤,抢劫财务98538元,并纵火危害公共安全。今年被本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王许文生命最后的1小时里,本报记者与24岁的王许文进行了对话,记录下他最后的声音。第一次作案18岁
面前的王许文身着蓝色西服,头发梳理得十分整齐。也许是最后的时刻将近,当记者开始提问时,王许文显得极为平静。在简单的一问一答中,这个从1996年起,命案不断的“杀人魔”开始讲述自己的过去。
今年我25岁(虚岁)了。我第一次杀人是1996年,那时我18岁。当时杀人是为了泄恨,和他们有矛盾。当时我也挺害怕的。第二次杀人是在两年以后,当时我在青岛,想和老板娘要10元路费,她不给。于是,我又萌生了杀人的念头。到现在为止,我一共杀了10个人。
用杀人排解压力
王许文今年才24岁,记者无法想象在这个年轻人应该为自己的未来奋力打拼的年纪里,为什么眼前的这个人选择了杀人。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了最极端的手段。
我学业没有完成,初中没毕业,家里当时比较穷,后来打工也没有成绩,我觉得没什么出路。当我第二次杀人的时候,我心里还是很害怕,和第一次感觉一样。后来,我到了天津,我觉得别无选择,当时我宁可去死,也不想再寄人篱下给人打工了。
每一次我都觉得很难,杀人之前我都有自杀的心理。我想我要是杀不了人,我就去死。对于这两种选择,还是选择了杀人。但我每次都很自责,杀人之前就很自责。这些事大都是赶出来,做生意赔钱,当时压力很大,就想起杀人。那时觉得出来杀人别无选择,现在觉得什么苦难都能过去,选择极端的方法现在真是后悔。
杀人不是自己过错
王许文低着头,似乎被悲惨的命运追赶着,为自己无法重新来过、为自己没有别人那样的好运气、为自己没有一番坦途而后悔着。当记者问及他的家人时,流窜作案多年,一直用“张守孝”的假身份伪装着自己的王许文又露对生的留念。
我家里一共兄妹6人,我行5。我的父母还健在,我现在想他们,挺想的。父母非常疼爱我。父母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挺不容易的,我觉得走到这一步很惭愧。
我走到这一步,家庭也是客观原因吧!如果家庭条件好,我当时学习成绩是很不错的,也很喜欢上学。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
我曾经处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后来分手了。对她……(沉思了10秒钟)对她,我想说,自己珍重吧,没什么说的。
行凶后从来不看被害者
在王许文的心中,自己杀人是形势所迫、是家庭贫困、是学业不好、是事不从愿……但在他将凶器伸向他人的时候,从来没有认清自己内心的软弱和欲望。在王许文的头脑里,杀人早已成为一种习惯,每当受挫、不顺利,他便习惯性地拿起凶器。
我有一种杀人的心情,人绝望的时候最容易产生这种心情。绝望是因为没有人能够包容我,哪怕出现过一个这样的人,我也不会感到人生这么痛苦。
为摆脱困境,我也想过其他的方法,觉得想来想去还是……以前,做过很多工作,做过厨师,干过发廊。2000年我来到天津,在北辰区呆了一段时间。当时,我手头很紧,之前我就已经了解到李某和肖某家里很有钱,于是就去了。我总是做人不甘心,才走向了极端道路。
说实话,我很后悔的。如果我不出这些事情,通过我的努力也会有个精彩的人生。可是现在说起也没什么意义了。我每次作案后,从来不看他们。每次我作案很快,也就一、两分钟,而且大部分都是晚上。其实我也不是不敢看,我觉得也挺惨的。是不忍心看吧。
警告老板搞清打工者身份
或许是未曾泯灭的人性,或许是“人知将死,其言也善”,王许文反复使用着“后悔”、“遗憾”之类的字眼,但他还是没有责怪自己,也许正是这种逃避的心理,令他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我有两次杀人都是和老板发生纠纷之后。我想对老板说,首先,用工的老板们能够体谅我们这些打工者的处境和心情,平易近人的话,我想类似我这种事情会少一些。因为他们不具备杀人的心理,就不会导致过激的举动。另外,老板要对这些打工者的身份以及各方面的资料背景搞清楚一点,就会少一些麻烦。
至于那些被我杀死的人,我对于他们的死,觉得很遗憾。对他们的家属,我表示歉意,他们是真正的受害人。
我是因为年轻才会做这些事情的。现在的年轻人首先应该建立一种自信心,对自己和对社会都要有。人总会遇到挫折,只要有自信,再苦再难的事情都会过去,不要因为一时的挫折,而选择极端的道路。
这个结果“我挺高兴”
在王许文看来,被杀的老板还是可恨的,而其家属才是值得道歉的对象。“需要自信”的言语更像是一个空壳,显得苍白而无奈。
我觉得,还是做人不成熟,如果到现在这个岁数,我相信自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我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事情了,这一步早就想到了。其实,我挺高兴的,不管怎么样,人生总算有了个结果,不至于再漂泊不定了。在看守所的这些日子,我一直在反思,反思我怎么会走上这条路的。其实想起来,主要还是做人太不成熟,好些事如果在现在就不会发生。
对于自己,我觉得做人很惭愧。今天法院给我这种结果,我也挺高兴的。因为这些年在外漂,经历的事情太多了,道路比较坎坷。这些年,我每天都非常着急上火,我的人生已经很痛苦。到现在这种结果,对自己、对受害人和他们的家属都是个交代。
杀人之前经过深思熟虑
行刑的时间快到了,对生,王许文已经全无了希望,回答的声音也愈发地小了。
其实,每次杀人之前我都会犹豫很多天,最后才做。每次都不是一时性起,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可是我每次都很害怕。当时那种情况下,我确实觉得想不出别的办法,打工我不想再做了,因为总和老板发生矛盾,一发生矛盾就会有杀人的心理。反正都要杀人,结果是一样的。
我身边的朋友没有人知道我的事情。我没和别人说过,因为我觉得走这条路早晚有这个结果,我也不想牵连别人,所以我从来没和任何人提起过。
对于我的朋友,我想说他们都很年轻,我觉得人生的路还很长,应该走好,自珍自爱吧。
本报记者李景秀天津电台《法制纵横》记者刘哲摄影杜建雄
新闻背景
杀人狂魔刀下魂
“杀人魔落网”一案,经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流窜三省市,作案6起、杀害10人,致1人重伤的东北杀人狂王许文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放火罪,四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许文化名王须文、李家奇、张连丰、张守孝,男,24岁,汉族,初中文化,1978年生人,农民,黑龙江哈尔滨市通河县人。
□1996年6月,王许文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一个叫“长乐小吃部”的地方打工,因与老板发生纠葛,遭到痛打。1996年6月28日晚,王须文提着菜刀将睡梦中的老板和老板娘杀死后外逃。
□1998年5月底,王许文到了青岛,当他向老板娘要10块钱路费遭到拒绝时,又一次萌生了杀人的念头。6月4日晚,王须文将熟睡的老板夫妇及其女儿、侄女杀死,抢走现金400元。
□1998年7月,王许文到了山东济南当上了包饺子的伙计。因与老板再次发生冲突,1998年7月10日凌晨4时许,王许文再次残忍地将该店老板、老板娘杀害,抢走现金3000余元,又从铁皮柜内抢走现金5万余元和手机、戒指等物品。
□2000年9月16日凌晨,王许文携带凶器,潜入北辰区青光镇李某和其妻齐某的卧室内,杀死李某,抢得人民币19000余元及价值2万余元的金手镯、金戒指等物,逃离现场。
□王许文听说北辰区肖某家富有,便于2001年9月1日凌晨,翻墙入室潜入肖某的岳父霍某的卧室内,持斧头、尖刀行凶,致使霍某失血性休克和颅脑损伤死亡,抢得人民币400元。
□2001年11月27日下午2时左右,被告人王许文在河北区五马路一发屋内,因故与被害人刘某发生殴斗,抄起切菜用的尖刀朝刘某左肋部猛捅一刀,致其肾部损伤,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
流窜作案多年,当王许文再次撕破伪装的面具,露出狰狞的面目之时,他的伎俩被本市警方识破。近日,王许文将被押上审判台。本报记者李景秀
一声叹息
这是一次难得的采访,我面对的是一个即将被执行的死刑犯。采访前上网搜索有关他的信息,他杀人如麻,手中人命多达10条,这个罪大恶极的人物在临刑前会是一个怎样的状况呢?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面对死亡他会不会如古语所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呢?一连串的提问缠绕着我。
然而真的面对了,却发现他镇静得让我觉得可怕,他说这种结果他很高兴,因为他终于摆脱了漂泊的痛苦;因为终于给自己和他人一个交代;因为他不再想杀人了;因为他觉得其实像他这样的人如果走正路,经过一番努力人生也许很精彩。
他,只有24岁,可是当审判长庄重地宣读审判书时,参加公判的群众哗然了,他们发出唏嘘声,议论纷纷,“罪大恶极”、“太可恨了”、“死刑对他都是轻的”……
的确在我认真地累计完他的罪状和杀人手段后,我在他的身上,除了他拥有的那个美好的年龄外,再也找不到值得叹息的东西了。李景秀
每月5元享用15M收费邮箱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