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讯(记者吴彬 常健 通讯员王海鹰)今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进行宣判。会后,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故意杀人犯何文增、张洪钢,故意伤害犯夏亮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今年39岁的何文增是河北省人,初中文化,捕前无职业。2001年5月因妨害公务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2001年12月16日因病保外就医。何文增因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劳动教养心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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